新京报讯 9月13日,海正药业发布公告,控股子公司北京军海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《民事裁定书》,裁定受理申请人海正药业对北京军海的破产清算申请。
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:北京军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,已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,海正药业申请对北京军海进行破产清算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关于受理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,依法予以受理。
公告显示,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药品;物业管理;代收居民水电费、供暖费;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。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。海正药业持有北京军海51%股权,为控股股东;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军海49%股权,为参股股东。
海正药业表示,北京军海申请破产清算,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,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。北京军海进入破产程序后,若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,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。